数字大写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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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大写列表
拼音 | 注音 | 大写 | 小写 | 数值 |
---|---|---|---|---|
líng | ㄌㄧㄥˊ | 零 | 〇 | 0 |
yī | ㄧ | 壹 | 一 | 1 |
èr | ㄦˋ | 贰 | 二 | 2 |
sān | ㄙㄢ | 叁 | 三 | 3 |
sì | ㄙˋ | 肆 | 四 | 4 |
wǔ | ㄨˇ | 伍 | 五 | 5 |
liù | ㄌㄧㄡˋ | 陆 | 六 | 6 |
qī | ㄑㄧ | 柒 | 七 | 7 |
bā | ㄅㄚ | 捌 | 八 | 8 |
jiǔ | ㄐㄧㄡˇ | 玖 | 九 | 9 |
shí | ㄕˊ | 拾 | 十 | 10 |
niàn | ㄋㄧㄢˋ | 念 | 廿 | 20 |
sà | ㄙㄚˋ | 叁拾 | 卅 | 30 |
xì | ㄒㄧˋ | 肆拾 | 卌 | 40 |
bǎi | ㄅㄞˇ | 佰 | 百 | 100 |
bì | ㄅㄧˋ | 贰佰 | 皕 | 200 |
qiān | ㄑㄧㄢ | 仟 | 千 | 1000 |
wàn | ㄨㄢˋ | 萬 | 万 | 104 |
yì | 一ˋ | 億 | 亿 | 108 |
zhào | ㄓㄠˋ | 兆 | 兆 | 1012 |
jīng | ㄐㄧㄥ | 京 | 京 | 1016 |
gāi | ㄍㄞ | 垓 | 垓 | 1020 |
zǐ | ㄗˇ | 秭 | 秭 | 1024 |
ráng | ㄖㄤˊ | 穰 | 穰 | 1028 |
gōu | ㄍㄡ | 沟 | 沟 | 1032 |
jiàn | ㄐㄧㄢˋ | 涧 | 涧 | 1036 |
zhèng | ㄓㄥˋ | 正 | 正 | 1040 |
zài | ㄗㄞˋ | 载 | 载 | 1044 |
中国规范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5-2011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详尽规定了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各自的规范使用情形:
- 用于计量的数字,为达到醒目,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4.05%。当伴随有计量单位,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如523.56km或523.56千米
- 用于编号的数字,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如:复兴路11号、101国道
- 社会生活中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如:3G手机、MP3播放器、G8峰会
- 汉字数字用于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例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腊月二十三、八月十五中秋、秦文公四十四年、清咸丰十年
- 汉字数字连用表示概数、含“几”的概数,例如:三四个月、一二十个、四十五六岁、二十几、几万分之一,上述汉字数字连用时中间不能加顿号“、”
- 社会生活中已定型的含汉字数字的词语,例如:三叶虫、四书五经、星期五、四氧化三铁、八国联军、六方会谈、二百五、五讲四美、八九不离十、五四运动、“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因而写成“12·9运动”是不规范用法。
- 如果表达计量或编号所需要用到的数字个数不多,选择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的简洁性和辨识的清晰性两方面没有明显差异时,两种形式均可使用。例如:17号楼(十七号楼)、3倍(三倍)、20余次(二十余次)、 第4季度(第四季度) 、76岁(七十六岁)、 20世纪80年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1997年7月1日(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4个月(四个月)、12天(十二天)
- 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例:北京时间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不写为“11届全国人大1次会议”)
- 如果两数字的表达功能类别相同(比如都是表达年月日时间的数字),或者两数字在上下文中所处的层级相同(比如文章目录中同级标题的编号),应选用相同的形式。反之,如果两数字的表达功能不同,或所处层级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形式。例如:2008年8月8日或者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不写为“二〇〇八年8月8日”) 第二章的下一级标题可以用阿拉伯数字编号:2.1,2.2,……
- 应避免相邻的两个阿拉伯数字造成歧义的情况,例如:高三3个班或高三三个班(不写为“高33个班”)、高三2班或高三(2)班(不写为“高32班”)
- 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公告文件或财务文件中可同时采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例如:2008年4月保险账户结算日利率为万分之一点五七五零(0.015750%)
- 汉字数字年份简写后的数字可以理解为概数时,所以一般不简写。示例:“一九七八年”不写为“七八年”(后者理解为概数的七年或八年)。此条参见下条。
- 一般来说,格里历的年月日时分秒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所以上一条中的“一九七八年”最好写为1978年。传统历法的年月日则应使用汉字书写,如“贞观十年五月十六日”,不可写为“贞观10年5月16日”。在历史研究中,有时候以格里历年份配传统历法的月日使用,例如“636年五月十六日”,其中,636年是贞观十年对应的格里历年份,五月十六日是当年的传统历法月日。这种混写法要特别注意。
- 当月日已经具有特指事件时,可以用汉字表示月日,如果涉及1月、11月、12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日的数字隔开,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示例:“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运动。
- 大写汉字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的适用场合为法律文书和财务票据上的记数。
- 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〇”两种汉字书写形式。用作计量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〇”。示例:“3052(个)”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三千零五十二”(不写为“三千〇五十二(个)”),“公元2012(年)”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二〇一二”(不写为“二零一二”)
- 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同时使用的情形:如果一个数值很大,数值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示例:中国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0817万5288人。